安保服务

1办理区行政中心汽车通行证

1.申请条件:(1)人员范围:区行政中心在职工作人员;在区行政中心外的部门(单位)仅限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。(2)车辆要求:原则上一人限报一车。没有车辆的,不可替别人申报。

2.必备材料:(1)申办者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。(2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车辆行驶证》复印件(复印件上需注明车辆使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)。(3)机关新招录人员、挂职人员、借用人员等,除上述材料外,尚须提供招录、挂职等文件复印件。

3.办理时限:一般情况下,申办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,完成材料审核、信息录入和进出、停放授权等工作。

4.办理地点:3号楼217办公室 

5.联系电话:81178527


2办理人员出入证

1.申报条件:区行政中心在职工作人员;各部门(单位)临时工作人员或外来施工人员(办理临时出入证)。

2.必备材料:(1)申办者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。(2)申办者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。(3)办理临时出入证不需要提供照片,但需收取每张10元的押金,且临时出入证遗失,押金不退还。

3.办理时限:一般情况下,申办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;临时出入证在2个工作日内。

4.办理地点:3号楼217办公室 

5.联系电话:811785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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